下级来文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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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部门来文是指各区县委、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向市委报送的各类公文。做好区县部门来文办理工作,需要注意2个问题7个工作环节。
一、来文接收[编辑 | 编辑源代码]
1.分拣。对区县部门报送的各类文件,按照请示件、报告件、阅知件和其他资料等类别,分类进行梳理分拣。
2.审核。对来文的文种、格式、内容等要素,以及印制装订情况进行检査。对不符合报文规定和要求的文件,要向来文单位提出纠正意见或做出退文处理。
3.登记。对来文检查确认无误后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收文时间、文件标题、发文字号、收文单位、签收入、联系方式等。
二、来文办理[编辑 | 编辑源代码]
1.请示件的办理。提出拟办意见,填写《中共西安市委文件办理单》,并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送市委分管副秘书长审阅后报市委秘书长审批,根据审批意见办理。需要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转交市委办公厅秘书三处办理。
2.报告件的办理3根据文件内容和领导分工确定送范围,填写《文件传阅单》,加盖领导同志阅文条章,送市委有关领导阅知。传阅从市委主要领导开始,按照领导职务由高到低依次流转。
3.抄送市委有关领导阅知文件的办理。按照来文抄送范围直接送市委有关领导阅知。
4.内部刊物和材料的办理。按照领导分工和文件送阅范围,分送有关领导同志阅知。
这项工作最需要注意的是:认真审核,防止出现把请示件按照报告件进行办理的问题。
(来源:《办公厅工作常见的160个问题与114个失误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