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误事例】两个单位“未收到”电子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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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9月26日,市委正式启用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作为负责电子发文的我,对这一新生事物充满了期待。当天,我用新系统发出了市委第一份电子文件,通知有关单位观摩“西安市民兵消除空袭后果实兵演习”。不到一分钟,文件全部发出,我不由得惊叹电子发文功能的先进。可第二天,处长问我:“昨天你把通知都发送到了吗?怎么有两个单位今天没有参加观摩活动”?我赶忙启动电子发文系统,进人跟踪系统査看,文件确实给所有单位都发送了。在与这两个未参加观摩活动的单位收文的同志联系后才得知,他们对电子公文系统还不熟悉,不会接收电子文件,自然就没有通知领导同志参加活动。

  事后想想,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是一个新生事物,电子发文后,我应该及时査看发文跟踪系统,发现有未签收确认的单位,就及时打电话通知,这样,相关单位“收不到”电子公文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来源:《办公厅工作常见的160个问题与114个失误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