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工作必须深入百姓家中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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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导读[编辑 | 编辑源代码]

社区老百姓不但感受到了政府更多越来越人性化的服务,更从“不管不问”社区事务向积极参与自治实现着转变。

改革详情[编辑 | 编辑源代码]

2008年起_从剥离街道办的经济职能,到构建社区新型治理机制,再到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探索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城市新型管理模式,成都市锦江区两年实现了三步走。

“贺书记,来了啊!”2010年5月27日,贺涛刚走进东较场五世同堂72号院,门卫热情地打起招呼。身为书院街道党工委,贺涛现在每周至少两次要到居民院落走一走。“街道改革之后,最大的变化就是工作由‘对上’变为‘对下”要把工作做好,必须深入老百姓家中才行。”贺涛说。

5月的一天,锦江区海椒市街60号人和苑,整洁有序,绿荫下,老人们悠闲地眯着双眼,小孩子欢快地嬉戏打闹。不久前,通过院落家委会召集居民大会,人和苑自己决定了“文明示范院落”的打造方案,由政府出资,人和苑将变得更美更舒适。

莲花村曾经是锦江区著名的棚户区。上世纪末,成都市着手改造后,由返迁住户构成了今天的居住形式。但在当时,;社区的职能定位仍不明确,既抓院落管理,又要承接街道办下派的大量行政事务,经常性工作任务80余项,加上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多达100余项。10多块牌子挂在门口,却什么都管不过来。所谓社区治理也只是简单的清洁和维护治安工作而已。

真正的变化出现在2008年10月之后。街道体制改革之后,所有街道办职能开始下沉到社区、院落和百姓家中,如何进一步找到有效实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新路径?社区治理机制改革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刚刚完成角色转换的各街道,开始把工作重心转向引导和带动社区摸索如何实现自治。

改革后,锦江区在全区设立的28个社区公共服务站,按不低于户籍人口4000户的标准实行覆盖,办理与社区居民民生事务密切相关的劳动保障、社会救助、计生、残疾、教育等14个部门5大类62项服务事项。“脱身”后的社区开始探寻自治路径,将治理单元划小,细化到院落、楼栋,甚至某个群众性团体,构建起了院落党支部“一辕牵引”、院落议事会和自管小组“两翼平衡”的治理模式,这项实践成果后来被总结为“社区小单元治理模式”。社区治理变革,带来锦江区全部59个社区更新升级:社区老百姓不但感受到了政府更多越来越人性化的服务,更从“不管不问”社区事务向积极参与自治实现的转变。

从4月份开始,徐宇每天都要抽出大量时间在“锦江区春熙路街道市民中心”忙碌。“市民中心”相当于春熙路街道提供公共服务的枢纽,在这里,街道设置了“一站两中心”:社区公共服务站和社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社会组织指导服务中心。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指导服务中心承担着“社会组织孵化器”职能,同时它也是一家新备案的社会组织,徐宇身为一家教育类社会组织负责人,街道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将“孵化”事务交由徐宇负责日常管理。

在锦江区,社会组织指导服务中心既负责辖区内社会组织的发展规划,又要负责指导、培育、孵化和监管,还要协调组织开展活动,对其发展进行评估。目前,这个中心集中了春熙路辖区内3月以来新备案的14家社会组织。14家社会组织通过中心提供场地、指导甚至经费支持等得到“孵化#发展,并陆续向居民提供社区服务和更丰富的生活方式。

分析思考[编辑 | 编辑源代码]

过去,在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下,街道办事处承担了大量经济任务,存在着“重经济、轻治理、弱服务”的现象。秉承“街道办职能归位、社区新型治理、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理念,锦江社改首先彻底剥离了街道的经济管理职能,把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重心导向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随后,改革触角顺理成章地延伸到了社区,实现社区角色回归;进而,通过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应对利益多元、生活多样的社会转型,为居民提供更多样的、更符合他们需要的公共服务。

几年来,政府主导、居民自治、社会参与的锦江区城市社会管理新格局正逐步显现。通过改革社区治理机制,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及其工作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主体、社区公共服务站为平台、社会组织参与服务为补充的“四位一体”社区治理模式;完善社区民主议事机制,强化社区自治功能,真正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资料来源[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全面深化改革案例100深度解读》
  • 蔡云舟:《先试先行勇破勇立:锦江区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取得阶段性成果》,《成都日报》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