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一个行政层级增一格行政效率
案例导读[编辑 | 编辑源代码]
通过不断改革和实践,海南省直管县市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更具活力,减少一个行政层级,就减少一个行政环节,行政效率自然可以提高。
改革详情[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海南建省之初,就实行省直管县市体制,主要考虑到海南是个小省。一是人口少,只有800多万人;二是土地面积少,陆地面积只有3.4万平方公里。根据海南这种特殊情况,实行省直管县市体制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可行的。20多年来,海南省直管县市管理体制经历了四次比较大的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过程。
第一次是1988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时,按照“小政府”的设想,对原海南行政区的行政机构进行“撤局摘牌、大类归一、取消非常设机构”的改革,建立起以“大部门”为基础的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后,省政府机构由原行政区的60多个部委办局,精简调整为政治保障系统、行政事务和社会服务、经济监督和调节、社会经济发展和组织四大系统27个厅局、6个直属局、6个内设局,机构减少20多个。
第二次是1993年机构改革。海南省撤销了除双拥办之外的100多个非常设机构和所有的委员会。改革后,全省各级行政编制共27985名,比改革前减少16533名,减少37.14%;省级党政机构39个,比改革前减少3个,行政编制3850名,精简15.5%。
第三次是2000年,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深化机构改革。改革后,全省行政编制29617名,其中省级3432名,市县乡26185名。省政府工作部门从38个减至32个(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2个,直属机构10个),精简15.8%,省政府机关行政编制由3273名减为2029名,精简38%。
第四次是2007年以来,进一步改革完善省直管县市管理体制。海南省第五次党代会把完善省直管县市管理体制确定为本届省委任期内必须完成的四大重点改革任务之一。有两个大的背景:一是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示,要突出海南经济特区的“特”字,努力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和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二是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对完善省直管县市管理体制提出了迫切要求。这是继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时确立省直管县市管理体制雏形之后,对这个体制进行的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全方位深层次的改革。
通过不断改革和实践,海南省直管县市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更具活力,其特点可以概括为“四个直接、一个履行、一个保障”。“四个直接”是指县一级领导班子由省委直接考核、任命和管理;市县财政与省财政直接联系,对市县的财政转移支付、专项支付、专项补贴都由省财政直接发放;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由省委、省政府直接指导市县实施落实;所有市、县委书记都是省委委员或候补委员,直接参与省委的重大决策。“一个履行”是指市县政府直接履行地级市的行政职责。“一个保障是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对这一行政体制进行保障。
从海南省的实践来看,实行省直管县市体制优势十分明显。一是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了行政效率。二是提高了省级统筹调控能力。三是有利于节省行政成本。四是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减少一个行政层级,就减少一个行政环节,行政效率自然可以提高。五是有利于直接协调指挥。六是有利于激发市县活力。七是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八是促进了省直部门与市县之间的干部交流,市县领导班子建设得到加强。
分析思考[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县,历史上曾经直接由皇帝掌管;新中国成立后,县归省来领导,直到改革开放初期一些地区才开始建立“市管县”体制,它代表了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对地方放权的政改思路Q在市管县体制下,市一级机构事实上承担起了两种不同特点的地方事务的管理角色,一个是区域中心城市的管理者,另外一个身份是广域范围(包含下辖县区)的地方事务管理者。这两个角色既有协调也有冲突,协调体现在县域经济在有了市一级的整合之后彼此加强了联动,可能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尤其是在发达地区,中心城区辐射能力强的市对下属及周边县域的带动作用强劲,东南沿海许多省份的市起到了这样的作用;冲突体现在中心城市与下辖县区因为利益受众不同、经济结构、发展方式差异巨大等,厚此薄彼的情况在所难免。
此外,随着市场经济特别是区域经济的发展、行政治理环境和手段的变化,因政府管理层级过多而导致的问题日益显现,比如行政管理运转迟缓、市县争利严重,影响县域经济发展。这样的情况下,急需打破现有利益格局,重新划分国家管理纵向上的权限,省管县——由目前的“省一市一县”三级体制转变为“省一市、县”二级体制是近年我国摸索出来行之有效且在不断推广的重要经验,符合行政体制“扁平化”的趋势。海南的做法是我国多地试点的一种典型做法,对其他地区以及我国今后全国范围内的改革都有借鉴意义。
资料来源[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全面深化改革案例100深度解读》
- 徐遵信:《省直管县市体制是符合海南实际的有益探索》,中国机构编制网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