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文件核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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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改市委文件是指对市级部门代市委拟写的文件进行核对、修改、加工和校正,确保市委发布的文件无任何差错。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注意5个问题18个工作环节。

一、接收代拟件[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接到市级部门起草的代拟件时,仔细检查核对办文依据、主附件材料和电子文档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接收登记。

  1.检査办文依据。市级部门代市委或市委办公厅拟写的文件,要有起草部门领导签发署名和市委有关领导审批同意的文件办理单;经市委有关会议决定或市委领导批示要求办理的,要有会议纪要或情况说明;拟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联合行文的,要经市政府领导和市委秘书长签批。

  2.査对主附件材料。仔细核对主件、附件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是否一致。

  3.接收登记。将拟文部门、文件标题、报文时间、紧急程度、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事项详细登记。

二、碥认可否行文[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政策、市委发文意图和行文规则,认真核对把关。

  1.弄清行文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文稿起草的背景、起草部门的意图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上级机关有关文件精神及部署要求;我市实际和以前有关规定。

  2.研究发文必要性。经审阅认为确实需要行文的代拟件,抓紧办理。对存在以下五种问题的代拟件,提出退文建议:拟发文件与有关已发文件内容相似、不具有普遍指导作用,或上级有关文件已发至拟受文范围;属职能部门的业务范围,不需要市委发文;未与相关部门协商达成共识;无特殊原因而越级行文;多头请示的文件。

三、认真核改内容[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文件正文是文件的主体,也是核改工作的重点。主要核改七个方面的内容:

  1.文件主题。对照上级机关的政策法规和部署要求、我市的工作实际和市委发文意图,认真研究、论证,反复推敲琢磨,精心核改完善。

  2.层次结构。研究文件的框架布局、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和叙述的逻辑性、层次性,进行必要的梳理调整。

  3.语言表述。仔细审査用词造句,尽量使用指令性、叙述性、法规性、宣传性、说理性语言,不能使用抒情、描写性语言和夸张、幽默、渲染、讽刺等修辞方式,切忌使用冷僻难懂、易产生歧义和随意简化编造的词句。

  4.语病和错别字。逐字逐句校核,防止发生词语成分残缺、搭配不当、词序混乱等语病和错字、别字、掉字现象。

  5.标点符号。严格按照规范正确标引,清楚准确地表达语言的结构、停顿、语气和语句的性质、作用。

  6.人名、职务、地名、时间、引文。这是文件核改的重点,防止人名、职务张冠李戴。地点、单位一般用规范化全称或简称,地名前注明上一级或两级单位名称,根据具体情况使用准确或模糊时间,对照原文认真核对引文。

  7.数字。当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或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时,应使用汉字数字。具有统计意义的数字应使用阿拉伯数字,特殊情形可灵活变通,但文内应保持统一。

四、规范行文格式[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对不符合规范的文种使用和公文格式予以核对、修正。

  1.文种使用。正确区分不同文种的适用范围和用途,根据行文关系、文件内容及其时效,选用恰当文种。

  2.格式要素。将不规范的格式重新排版,补齐文件要素,纠正不规范标注。

  3.行文形式。根据拟写文件性质、内容和市委行文规定,确定文件发布形式。能以市委办公厅名义印发或转发的,不以市委名义印发、转发;能单独行文的,不联合行文;能用便函形式发文的,不用正式文件发文。

五、打印文件清样[编辑 | 编辑源代码]

  拟办文件修改成熟后,打印出正式清样。

  1.页面设置。按规定选用纸张型号,编辑排版。

  2.检査清样。打印的清样要字迹清晰、纸张整洁、页码有序,防止缺页和夹带空白、无关纸张等现象。

  3.送审定稿。填写市委文件审签单,按程序送审。

  这项工作最容易出错的地方是:对部门或区县领导同志职务变化情况没有及时掌握,领导的姓名出现差错、职务张冠李戴,从而影响市委文件的严肃性。


(来源:《办公厅工作常见的160个问题与114个失误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