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吃螃蟹:首次党员公推直选领导

来自公文素材库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案例导读[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公推直选丰富了“党管干部”原则的内涵,干部的权力来源方向发生变化,变由上级组织赋予权力为党员、群众与组织赋予权力相结合,使其更具合法性。

改革详情[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平昌位于四川东北部,是一个拥有97万人口、2.6万名党员、农村党员占74%的农业大县。为适应深刻变革的农村形势,解决农村社会面临的诸多矛盾,2001年乡镇换届时,:县委在灵山乡进行公推直选党委领导班子试点并取得圆满成功,新华社记者称这是“中共历史上第一次党员公推直选党委领导班子的尝试”。

2004年1月,该县在成功推行县党代会常任制和实施乡镇综合改革后,又在全县1/3的乡镇扩大试点。共2901名党员(其中116名外出务工党员)参加了选举,726名非党群众代表参加候选人的推荐和直选过程监督。直选产生了9个乡镇党委领导班子84名成员。2006年1月14日,该县申报的“公推直选乡镇党委领导班子”项目,获得“第三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平昌县的改革做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

选任制度创新,变“组织任命”为0党员直选”。改过去乡镇领导班子由县委直接提名和委任为在县委的领导下,候选人完全由党员和群众代表公推产生,再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

选举程序创新,变“多层面间接选举”为“单一层面开放式选举”。改由党员选代表、代表选委员、委员选书记和副书记的三个层面的间接选举程序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直接由全体党员按先选书记、然后选副书记、最后选委员的程序产生。

选举方式创新,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不再局限于过去由15%左右的党员代表选委员,由10名左右的委员选书记和副书记,而是由全体党员直接投票实行全差额选举领导班子成员。不仅如此,还吸纳非党群众代表参与公推候选人,并监督直选过程。

干部管理理念创新,变“组织管干部为主”为“全体党员评判任免干部为主'公推直选丰富了“党管干部”原则的内涵,党管干部原则的实现形式发生了变化,变通过组织任命干部为制定直选规则、程序和审查任职资格,干部的权力来源方向发生变化,变由上级组织赋予权力为党员、群众与组织赋予权力相结合>使其更具合法性。

该做法取得了以下成效:一是实现了普通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公推直选真正把普通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落到了实处,拓宽了党员权力和利益的表达渠道,激发了普通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参与党内事务的政治热情。二是从制度上保证了领导班子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三是增强了基层党委领导班子实施领导的合法性。四是推进了农村社会朝着民主自治的方向发展。党内直选是最重要、最核心的民主实践形式,对推进农村社会民主治理和党内民主政治发展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扩大基层民主,增强党员和群众对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一定能使党的政权基础牢牢植根于农村社会的土壤!

分析思考[编辑 | 编辑源代码]

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重要的标志之一便是选举制度。“公推直选”是近10年来党的建设中具有标志性的创新成果之一,也是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中一种新的选举民主模式。“公推直选”中“公推”是指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是一个初始提名的问题,目的是增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合法性基础;“直选”是指党员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是一个自由选择的问题,目的是更好地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公推直选”的方式,实质上促进形成了农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产生方式与村民自治相一致的民主机制,这有助于解决好执政党与自治组织的关系问题,化解“两委会”之间的权力之争。这种方式也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推动了基层党内民主与村民自治的有机衔接与良性互动,发挥了基层民主的整体效用。

资料来源[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全面深化改革案例100深度解读》
  • 刘谦祥:《四川平昌公推直选乡镇党委班子的探索》,《学习时报》200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