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破了九龙治水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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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导读[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启动河长制后,相关部门联动提前采取措施,防止雨后污水影响河道水质,首场降雨对河流水质影响缩短至1~2天。

改革详情[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天津市位于海河流域下游,河流水系众多,流经行洪河道19条,总长约1100公里。由于天津人境水量减少和污染治理滞后,部分河道水质较差,主要河道劣V类水体占总长度的76%。加上沿河村镇密集和管理缺失,河道、堤岸环境仍存在不同程度脏乱现象,影响了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2013年入夏以来,引溁工程沿线水质问题和海河蓝藻暴发更是将天津河道水质问题引进公众视野。

事实上,天津对河道水环境的治理一直在持续。“但是怎么避免‘运动式’的环境治理,才是我们真正关心的。”天津市水务局副局长李文运坦言。河道周围的垃圾清运属于环卫负责,涉农区县的河道涉及农林部门,河道周边的建筑管理涉及城建部门。在河道水生态治理方面,长期存在的“九龙治水”导致管理体系责任不清、条块分割等问题。以天津市为例,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涉及市和区县两级政府及其建设交通、国土房管等多部门,“只有地方政府一把手以<河长1身份直接参与环境治理,才能确保水环境整治的力度”。

河长制的核心在于管理责任“一竿子捅到底”,每条纳管河道按照行政区划分段将责任直接落实到最基层的行政领导。监督考核是其中重要一环。天津市一方面将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严格政府考核;另一方面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接受群众监督。考核成绩每月公布一次,并与“以奖代补”资金和干部实绩挂钩。

天津市水务局考核办主任李悦介绍,《以奖代补”是河长制的一项重要激励措施。由于河道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资金以属地区县财政投入为主,市级财政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堤岸和水面保洁、水质保护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具体资金则根据考核成绩核拨:成绩优秀的按核定资金的100%补贴,良好的按90%补贴,合格的按80%补贴。

对月考核不合格的“河长”,由市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连续3个月或年终成绩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河长”,由领导小组约谈。首批57名“河长”的姓名、分管河道以及举报电话一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市民监督。水务部门入夏后还聘请了37名社会监督员,对中心城区24条河道的水生态环境进行监督。

河长制的效果逐渐显现:现在天津全市主要河道水质达到V类及以上的长度比例由2011年的18.7%上升到25.8%,水质黑臭长度由184公里减少到28公里。

“以往每年夏季的第一场雨,会把排污水、雨水和垃圾都冲进海河,需要3天时间才能彻底干净。”海河中心城区段“河长”助理黄力强介绍,启动河长制后,相关部门联动提前采取措施,防止雨后污水影响河道水质,首场降雨对河流水质影响缩短至1~2天。

“河长制的完善还需要不断探索。”天津的目标,是到2015年全市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健全,主要河道优于V类的水体长度比例提高到50%,重点河道管理范围可绿化面积林木绿化率达到90%。

分析思考[编辑 | 编辑源代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其中流域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即是重要的一项。受河流本身自然属性的影响,流域的污染排放难以落实责任人,流域的污染治理也难以确定责任人。

“河长制”是流域治理中的一项制度创新,其本质在于落实管理责任,使管理责任“一竿子捅到底”。在责任具体落实的基础上再配合财政、考核、奖励、惩罚等手段,“河长制”显现出了在流域治理方面的初步成效。

资料来源[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全面深化改革案例100深度解读》
  • 《“河长”能否让河流“长治”》,《人民日报》2013年10月21日。